
前總統馬英九因被控洩密案進入二審司法程序。製圖:美術組
前總統馬英九因被控洩密案30日到高等法院出庭,一審法官採信馬英九的「總統職權說」判決無罪。二審開庭,馬英九依然高喊「我無罪」,不過,馬英九曾被批評利用總統身份操弄司法、毀憲亂政,因此高院的判決受到各界矚目。

2013年九月政爭時,時任檢察總長黃世銘監聽時任立法院長王金平手機。製圖:美術組
馬英九被控洩密案發軔於2013年的「九月政爭」,前總統馬英九和檢察總長黃世銘利用前立法院長王金平出國嫁女兒之際,接連召開記者會指責王金平企圖替立委柯建銘的官司,向時任法務部長的曾勇夫等人關說。
但之後的發展卻意外扯出檢察總長黃世銘和其領導的特偵組違法監聽,黃世銘先在當年8月底向馬英九「報告」王金平等人可能涉嫌關說,馬英九再轉述給前行政院長江宜樺和總統府副祕書長羅智強,一行人再共商「倒王大計」。
黃世銘最後被依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法》判刑1年3個月定讞。馬英九部份,台北地檢署認為,馬要求黃世銘向江宜樺等人報告的行為也已有「教唆洩密」的事實,且馬明知當時案子尚未偵結,蒞庭卻「謊稱」司法關說案僅涉行政不法,應是他的「臨訟辯詞」,不足採信,2016年3月對馬提起公訴。

一審認為馬英九因具有「阻卻違法事由」獲判馬無罪。圖片來源:馬英九/Facebook
不過,馬英九在一審法院時,堅稱他是依《憲法》賦予總統「權限爭議處理權」,對可能爆發的「院與院間爭執」召集閣揆江宜樺等人商議,雖是洩密但具有「阻卻違法事由」。一審法官也因此判馬無罪。馬英九30日出庭時再次批評起訴他的台北地檢署,並向二審法庭強調,難道總統面對司法關說及可能的憲政危機,什麼都不應該做,只能回家睡大覺嗎?
不過,公訴檢察官認為馬英九在2013年8月31日深夜,通知江宜樺和羅智強到總統官邸,聽他轉述黃世銘對關說案的報告,實在欠缺合理性與必要性。另案控告馬洩密的柯建銘30日也到高院現場;他說:馬英九的行為已涉及毀憲亂政,其洩密案攸關司法轉型正義,各界都高度矚目。
























